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的构造提供了权威的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可以由四大部分构成,即人权功能论、人权主体论、人权内涵论和人权保障论。人权功能论由人民利益论和自由全面发展论组成,前者是基础功能,后者是终极功能。人权主体论包括集体人权和个体人权,个体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基础,集体人权是个体人权的保障。人权内涵论包括首要人权、最大人权和各方面人权。人权保障论由人权法治保障与国际人权治理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个组成部分均履行人权保障功能。中国广泛参与了世界人权事业,长时期地、全方位地保障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改革、促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重人权的国际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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