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民合作社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融合发展,对推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组织化进而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可以采用健全培训政策法规体系、创建长效性培训组织机制、完善扶持政策、提高培养机制的有效性、优化师资队伍等策略来推动二者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必要性和先天优势(一)必要性构建“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