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将"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单独成章,在保障安全性的前提下从数据质量、采集、处理、存储、开放等方面对公共数据治理提出原则性要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开放公共数据的重视与决心。从近两年国内外政府颁布的数据战略来看,各国对公共数据治理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呈现出制度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治理趋势。基于《数据安全法(草案)》中"政务数据安全与开放"内容,并结合国内外公共数据治理相关政策,我国政府公共数据治理应继续加强顶层设计、提高专业化治理水平、创新数据产品。
-
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