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乳品企业自我规制行为及动因研究

作者:郝晓燕; 蒋晓闪; 王永梅*
来源:中国乳业, 2021, (06): 37-44.
DOI:10.16172/j.cnki.114768.2021.06.007

摘要

我国长期形成自上而下的政府规制使得乳业安全对固有的规制手段有路径依赖,自我规制手段贫乏。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更加重视私主体通过自我规制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我规制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政府规制投入资源的有限,而且还具有协同优势,完善政府规制与企业自我规制构成的乳业安全协同规制体系。目前,我国乳品企业自我规制的行为类型主要分为自愿型与遵从型。本文首先分析了乳品企业自我规制的行为并举例说明;其次运用文献法总结归纳乳品企业自我规制行为动因,分为企业内部动因和外部动因;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乳品企业自我规制分析模型,最后提出了激励我国乳品企业自我规制的相关建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