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指出要做好新修订的《档案法》配套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作为国家重要的档案行政法规文件、机关档案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其修订工作势在必行。本文指出,《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修订应遵循政治性、服务性、逻辑性、指导性和规范性的原则思路,并针对立法宗旨定位不高、核心概念界定模糊、基本任务内容滞后、机构人员配置欠妥等主要问题,提出以党为领、彰显重要地位,明本释义、厘清内涵外延,体系为源、增强履职能力,配置从优、提高专业水平,与时俱进、丰富管理内容,固本培元、完善档案保护等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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