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符合国家的“双向混改”战略及“国民共进”模式。以2016—2021年沪深A股参与“反向混改”的民营企业为样本,通过分析与检验得出以下结论:第一,股权制衡度可以降低第二类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价值;第二,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可强化股权制衡度对代理成本的负向作用,缓解代理成本对公司价值的负向作用;第三,国有资本参股能够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以及融资约束对公司价值的消极影响;第四,融资约束在国有资本参股与公司价值之间承担积极的中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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