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成立地方金融监管局,虽说有中央监管部门资源不足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地方设立的一些类金融机构并不在现有金融法律授权监管部门监管之列最近,我国一些地方在中央批准下陆续成立了地方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是省级政府内设的金融监管部门,是一种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制度的安排,与中央监管部门没有对应关系,也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那么,为什么要有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又如何有效发挥地方金融监管的有效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