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黎锦熙(1890—1978),现代语言学家和语文教育家。1947年,黎锦熙在《国文月刊》发表了《各级学校作文教学改革案》,在"结语"部分,他写道:"各级学校本国语文科,其水准颇有江河日下之势,原因全在教学方法之陈陈相因,不凭经验谋改革。今如欲求进步,谨拟教学上三原则:一是写作重于讲读,二是改错先于求美,三是日札优于作文。"[1]七十多年过去了,面对黎锦熙关于作文教学的三条原则,我们可以作出一些反思:我们的作文教学是否有蒸蒸日上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