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公民权利是法治的根本目标和基本价值,警察权在运行过程中既形成对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又可能与公民权利保障形成冲突。警察权如果没有有效的制约就必然形成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因此,限制与控制警察权在公民权利保障之初便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警察权运行与公民权利保障之间寻找一种动态平衡,保证警察权的运行既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又足以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保障。以避免出现:如果警察权过于强大,使公民权利受到侵害,如果警察权过于削弱则无法保障社会安全及普通公民的合法权利等问题。通过法律规定的细化与具体,通过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来实现在法治进程中警察权与公民权利保障的动态平衡。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