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分4批出台了10项降价措施,包括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改革、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电网企业增值税、扩大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规模、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督促自备电厂承担社会责任、释放电量增量效益、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