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欧在非市场经济贸易救济条款之外,积极建构国企竞争中立、反技术当地化和禁止汇率操纵等市场扭曲条款,引发中国与美欧的制度之争。中国先后在WTO下就替代国比价方法、一国一税、双重救济、反补贴外部基准、公共机构认定等问题积极维权,并在区域协定下对不利于中国的贸易救济条款和国企条款进行保留。但中国与美欧的制度之争存在非体系性和被动性的缺陷,并受制于既往缔约的不精细,需在未来的缔约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