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自增设以来,就面临行为性质认定的争议。司法解释的出台并未使共犯正犯化的立法模式得到巩固,反而在共犯正犯化与帮助犯的量刑归责说之间寻得一条更为适应惩治现实网络犯罪的理论出路,认定本罪行为的性质介于共犯独立性和共犯从属性之间,区分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