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秦皇岛市财政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机制、补短板、抓落实,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其一,惠企政策落实到位。通过专门面向、整体预留、比例预留、评审价格扣除等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深度融合,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流程电子化,提升企业交易便利度。全面取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