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紧迫的国家战略,也是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现实要求。涉外法治人才是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其核心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二是精深的专业外语能力,三是熟练丰富的法律运作经验。由于这三种能力的教学和培养在当前国内高校教学体系中的关联度并不密切,加之体制机制、学科壁垒等束缚,现行法学教育重法学轻外语、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普通存在,使我国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匮乏。改革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是高校的使命和责任。根据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任务,结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点,实施法学专业导师、外语技能导师、涉外法务导师“三导师制”教育培养模式协同教学,是有效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的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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