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商务部颁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维修人员需要相应的资质并“持证上岗”等,以此来解决家电维修消费欺诈现象频发、消费者对家电维修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率长期居高不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