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法学家从其禁欲主义理想出发,对合法婚姻的本质展开了探讨与争鸣。他们通过对禁欲与婚姻关系的探讨,提出了婚姻的避淫乱与生育两大目的,然后对合法婚姻进行了界定,指出婚姻主要是精神结合,而肉体结合只是对它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