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权力的监督是一个多面向的过程及行为,既包括对公权力行使者的监督也包括对监督权的再监督。无论是权力监督的理论逻辑还是客观数据都表明,对监督者实施有效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提升腐败治理水平的内在要求。梳理近年来监督者权力腐败案例发现,直接干预案件、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为家人谋取利益、因监督权缺失导致的监督不当是监督者权力腐败的4大基本面向。对监督权实施监督难是由多重因素所致:权力具有扩张性的本质特征,使监督者有逃避监督的本能冲动;制度结构的内在阙如,使监督难以有效实施;信息不对称,使外部监督处于困境;监督具有滞后性,严重消解监督效能的发挥。对监督权实施有效再监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亟须从坚持监督与制约同步推进、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督权问责体系、加强监督制度体系的数量供给和质量提升、培育良好政治文化等方面寻求重点突破。
-
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