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作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来源:全科医学临床与教育, 2020, 18(02): 100-105.
DOI:10.13558/j.cnki.issn1672-3686.2020.002.002

摘要

<正>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多个国家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该病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我国境内疫情上升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大多数省份疫情缓解,但境外的发病人数呈上升态势。随着对疾病临床表现、病理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为进一步加强对该病的早诊早治,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最大可能避免医院感染,

  • 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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