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魏离散部落开始于登国元年(386),即《魏书·官氏志》“登国初”的记载是可信的。被离散的对象包括被征服部落、降附部落和原有部落,其范围基本上是北魏境内所有的游牧部族。它以氏族或家族为单位,将游牧部落分解为若干小部分,使原来的君长大人变成了国家直接统治下的、有服役纳税法定义务的地方基层官员。它没有强迫牧民改从农业,并随北魏的军事征服逐步推行。北魏离散部落不仅削弱游牧贵族的势力,加强国家对他们的统治,增强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力量,而且把游牧部族纳入了封建制轨道,加快了北魏的封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