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规范有序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与保障。以道路交通管理为视角,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提出构建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制度的建议,即:对于达到0—3级自动化标准的汽车,通过修改完善现有法律予以解决;对于达到4—5级标准的智能汽车,应当在新的立法中统一认定其为法律上的"自动驾驶汽车"。按照生命至上,既要保障公共安全,又要鼓励科技创新发展的原则,将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统一为一个监管部门,全面负责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监管;在监管部门和体制重构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建立专门的自动驾驶汽车法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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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