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海生态环境与资源面临巨大压力,建设海洋保护区被认为是保护海洋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最重要方式。南海周边国家存在岛礁主权归属与海域划界争端,导致开展务实合作缺乏坚实的互信基础。南海周边国家应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南海命运共同体"场域基础上搁置争议,以利益共同体(共同开发资源)和责任共同体(共同保护环境)为基本内核,设立南海海洋保护区。中国宜采取"两分法"建立南海海洋保护区:在非争议海域参考美国做法建立大型远洋群岛海洋保护区;在争议海域参考地中海行动计划采取"框架公约+附加议定书"的"综合-分立"模式建立海洋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