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毒奶粉"事件实际上是中国特定国情下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经济法价值理念急需转型,避免重走西方国家的老路。经济法价值理念及其具体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不仅仅满足于克服市场失灵的事后救济功能,更要满足于前瞻性功能和预防性功能,以避免或尽可能减少市场失灵的出现,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赶超西方发达国家。基于转型的经济法价值理念,构建和完善市场规制制度和宏观调控制度,以解决诸如"毒奶粉"事件等问题。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合理设计政府权力,解决权力对谁负责的问题;完善官员问责制的法治化等。通过制度性障碍的思考,以此从根源上遏制或减少诸如"毒奶粉"事件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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