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轨国家采取多种不同路径实行了产权变革。实践表明,从一种制度转向另一种新制度所经由的路径也是一种制度。这种路径性质的制度,我们也可以把它称为"元制度",即生成新制度的制度。从各国产权变革的实际进程看,这种"元制度"大都是经过各国政府精心设计的,所谓制度的"纯粹自发演化",是不符合实际的。但制度并非可以任意设计,它受各种因素所制约。从公平与效率的角度看,转轨国家推进产权变革的这些"元制度"也有值得评论之处,以便我们可以吸收、借鉴与改进。
-
单位南开大学滨海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