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名称的更改并未改变其本质。本文通过对比中外对鉴定意见证据资格的研究现状,提出我国肯定鉴定意见证据资格对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负面影响,并从证据的合理内涵、本质特征及性质三个方面分析了鉴定意见不具证据资格的理论依据,从而对鉴定意见法律地位进行了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