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享经济作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与增长动能为我国带来了深刻变革。因其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及暂时性、闲散资源的利用性和行业融合性等特点与优势,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与实惠之余,也拉动了就业,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同时,共享经济也改变了传统经济模式中的部分法律关系,并使传统的行政监管面临诸多挑战。行政机关应当转变传统监管观念,坚持谦抑性原则,构建相对集中的共享经济行政监管体制,在审慎的基础上包容并鼓励共享经济的发展成长,以行政监管模式的创新回应共享经济技术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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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北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