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有着超越传统意义的时代内涵、现代性特征。立足现代历史背景,应在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现代教育制度视野下,从现代家庭内外部属性出发,去把握其精髓要义。其时代特性具体表现在时代背景上时代性与历史性的统一、家庭教育目的上立德为先与全面发展的统一、家庭教育本质上生活性与教育性的统一、家庭教育途径上积极陪伴与创造经历的统一、家庭教养知识上阶段性和全局性的统一、家庭教育责任分工上私人性和公共性的统一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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