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束化治疗中/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作者:岳茂奎; 刘芙蓉; 赵蕾; 张福森; 王春亭
来源:中华危重病急救医学, 2015, 27(07): 601-605.
DOI:10.3760/cma.j.issn.2095-4352.2015.07.012

摘要

目的探讨中/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患者集束化治疗的疗效。方法采用与历史对照的前瞻性观察研究方法,纳入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及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1865岁、符合2011年ARDS柏林标准的肺内源性因素所致的中/重度ARDS患者共73例。以2012年9月至2014年5月为前瞻性观察期(集束化治疗组,33例);以2010年1月至2012年8月为历史对照期(对照组,40例)。集束化治疗组在积极治疗原发病的基础上采用集束化治疗,包括:限制性液体管理、呼吸支持治疗、大剂量沐舒坦联合血必净注射液、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的预防、制定个体化镇静方案、重症患者应用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成立ARDS集束化治疗小组以保证各项措施顺利执行。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后5 d急性生理学与慢性健康状况评分系统Ⅱ(APACHEⅡ)评分和氧合指数,以及患者机械通气时间、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住院时间、VAP发生率及28 d病死率。结果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因构成、病情严重程度等基础特征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有可比性。与对照组比较,集束化治疗组治疗后APACHEⅡ评分无明显变化(分:15.1±2.8比16.2±3.0,t=1.618,P=0.1 10),氧合指数明显增加[mmHg(1 mmHg=0.133 kPa):135.4±34.5比117.1±34.2,t=-2.273,P=0.026],机械通气时间明显缩短(d:8.70±2.50比10.10±2.67,t=2.308,P=0.024),VAP发生率明显下降[18.2%(6/33)比32.5%(13/40),x2=5.027,P=0.025],28 d病死率明显降低[24.2%(8/33)比37.5%(15/40),x2=4.372,P=0.037],但在两组间ICU住院时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d:10.40±1.94比11.30±2.34,t=1.620,P=0.110)。结论集束化治疗干预能缩短中/重度ARDS患者的机械通气时间,减少VAP发生率,改善患者预后。

  • 单位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 山东大学; 邯郸市中心医院; 泰安市中心医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