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江西宁都罗某为方便3个儿子建房,擅自将两棵野生樟树移栽,因管理不善,致移栽的两棵野生樟树枯死,其行为触犯了刑律。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