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长三角地区数字内容企业的问卷调查,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探讨了云服务能力对数字内容产业协同创新能力的影响、数字内容产业协同创新能力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研究表明,云服务能力对数字内容创意获取能力、数字内容创意融合能力、数字内容应用服务创新能力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其中对数字内容创意获取能力影响最大;数字内容创意融合能力和数字内容应用服务创新能力对数字内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数字内容创意获取能力影响却不显著。针对研究结果,提出应强化数字内容云聚合服务,加大数字内容产业云服务平台及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数字内容产业创意融合能力和应用服务创新能力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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