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听取并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半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听取并审议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对一项工作进行持续监督,意义重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并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监督的法定形式。监督工作的开展,首先在于准确地发现问题,但发现问题并不是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