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反腐模式,在推动政治生态绿色发展,预防惩戒腐败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在网络反腐法制化的过程中,地方立法在其中的功能作用亟待发掘。网络反腐与地方立法二者之间的内涵特性既有相通的一面,也有相斥的一面,其相互作用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内在需要、法律体系自身的发展规律、社会治理的差异化需求和网络立法革新的现实呼唤四个维度。应从对立法模式的选择、网络反腐在反腐法制体系中的现实功能、网络反腐中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三个方面,探析以地方立法推动网络反腐的可行性路径,以期贯彻落实"夺取反腐败斗争伟大胜利"的精神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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