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遗产行政执法是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当前我国文化遗产行政执法存在很多问题,如过度强调私权理念和刑事手段,文化遗产行政执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执法主体分布不均,文化遗产行政执法效能较低;违法活动日趋隐蔽、复杂,增加了文化遗产执法的难度;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文化遗产执法存在漏洞;忽视文化遗产内在规律导致文化遗产保护性破坏频发。对此,应当分别从提高文化遗产行政执法的合法性、重新认识并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特有价值、平衡文化遗产行政执法主体的配置、预防保护性破坏与提高执法能力并举、完善对文化遗产行政执法的综合监督机制等方面对我国文化遗产行政执法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