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3月1日早高峰,邯郸市世纪大街和联纺路交口行人如织,车辆川流不息。“您好!请靠边停下,驾驶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拦停了一位骑行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正在一旁检查工作的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执勤二大队大队长苏琦向对方耐心讲解了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对方主动接受了维护交通秩序15分钟的“处罚”。苏琦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据了解,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了9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