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心雕龙·比兴》篇中,刘勰对"比"的阐释,受《诗经》兴托讽喻精神和魏晋以来重文思想的影响,将"比"分为"比义"之比和"比类"之比两类。刘勰认为宋玉以来文人诗赋创作"用比忘兴",以致"文谢周人",又总结曹刘以下用"比"来造就奇文丽采的文学现象,得出"比类虽繁,以切至为贵"的结论,这体现出刘勰对"织综比义,以敷其(文)华"的做法是宽容的,同时也作出了一定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