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尚书·五子之歌》有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与邦的关系,同样适用于金融业:金融消费者作为金融业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是金融业的"本",只有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足够的尊重、敬畏和保护,金融业才能获得长久稳健的发展。不同于普通的衣服、鞋子等商品,金融产品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专业性,普通消费者难以进行直观的判断,其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普通商品的消费是一次性消费行为,而金融产品的消费者,一方面在消费着某种金融产品,另一方面往往又成为债权人,在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面,他们常常是弱势的。与此同时,消费者对一个良好运行的金融市场的信赖,是推动金融稳定、增长、革新的根本力量。金融的这些特性,决定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永远是其发展议题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