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了随着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完成,生态公益林经营中处置权得到了落实、收益权得到了保障、产权得到了明确。我国很多农户在集体林权制度激励下,开始承包生态公益林经营,公益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如何在生态公益林看管中规范、引导、激励林农,成为当前林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提出了深化公益林管护模式改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