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提出的碳中和愿景减排目标和“无废城市”固废治理均与垃圾分类治理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垃圾分类主要存在社区治理上缺乏法律规制、对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处罚对象和处罚模式单一以及缺乏对混装混运行为的监督和较低的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等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前三个问题解决途径包括给予社区相关处罚权能、制定多元化的处罚模式以及构建对混装混运行为全方位的法律监督框架,针对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的问题,则应结合借鉴域外成功经验,通过采取多元化协作和市场途径等方式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