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与金融学理论认为投资者保护能够有效减少公司管理者、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从而确保中小股东实现在公司投资中所应获得的收益,但是以往的研究文献缺少这方面的直接证据。在我国,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突出的表现为前者对后者利益的"掏空",尤其是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将中小股东本应获得的利益转移给公司大股东。本文分析了1997-2006年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1)投资者保护能够减少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在投资者保护中,信息披露较抗董事权等股东权利和惩治能更有效地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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