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基于广州现行城市更新政策下,旧厂用地若要实施“工改商”全面更新,从权属人作为项目开发者的角度出发,对交由政府收储后通过公开市场获取项目和权属人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获得项目这两种主流模式孰优孰劣进行对比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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