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与物流行业的发展,物流企业为托运人提供的服务模式已经不仅局限于传统的货运代理模式,而是衍生出许多涉及全程运输的物流服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物流企业受托运人委托,向托运人提供包含货物运输、仓储、报关报检在内的综合物流服务,多扮演着"全程物流承运人"或者"全程物流经营人"的角色,承担全程运输责任,保证将货物完好及时地交付至托运人指定地点。全程物流服务合同并非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类典型合同,司法实践中对其整体法律性质未形成共识,多仅针对其中涉案的物流服务区段的合同法律性质作出认定并相应地选择适用法律。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之上,从学理层面剖析全程物流服务合同的归类及法律适用规则。

  • 单位
    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