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长江流域湖泊湿地开展生态补偿扶贫,对于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和解决相对贫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我国湿地生态补偿还存在力度不够、模式单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生态补偿与绿色减贫的协同发展,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提高标准,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力度;提供生态劳务,提升转产就业安置工作实效;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丰富形式,开展多种不同类型的生态补偿;实施"城管革命进农村"活动,建立新农村建设补偿机制;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扩大试点,探索跨市跨区湖泊湿地的生态补偿路径;加快立法,适时出台生态补偿和生态扶贫政策法规;科学评估湖泊湿地生态服务价值,调动生态补偿积极性;加强全社会宣传教育,增强生态补偿意识、认知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