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当前对城市管道燃气经营实施特许经营制度。美国、法国和日本天然气零售市场改革分别采取完全零售竞争模式、拆分原有配售一体企业模式、引进独立售气企业模式。这些国家政府在城市燃气发展过程中,通常赋予城市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权,先行开展上游资源供应市场化改革,在实现气源多元化竞争后再进行下游零售市场改革。建议中国借鉴日本的改革模式,在不拆分原配售企业售气部门的前提下,引进独立的售气企业,原有配售企业为其提供无差别的公平接入服务。近期应以完善现行燃气特许经营制度为主,远期可以试点先行、分阶段推进配售分离。

  • 单位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