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本文构建具有养育子女双重动机、不同类型养老保险制度下的城镇职工家庭生育决策的理论模型,分析最优生育率水平及生育率影响因素。研究结论表明:第一,基金制养老保险制度下生育率最高,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制度下生育率次之,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下生育率最低。第二,企业缴费率越高,个体得到的养老保障越充分,生育子女数量增加,含有累积性质的基金制和部分积累制模式对生育率的促进较为明显。第三,生育率同时受到人力资本投资、赡养老人费用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要实现生育率目标,除了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还需完善其他政策的配套实施。上述结论的政策启示:一是我国应该继续坚定推行部分积累制养老保险制度以配合人口政策的实施;二是可以适当提高个人账户缴费水平;三是为实现人口目标,应该配合加大公共教育支出,减轻家庭和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