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证券法本质上是一部投资者保护法。证券交易不同于普通商品交易,亦不同于银行存款和贷款、保险与被保险,它是一对多、多对多的关系,买卖双方不知道谁是买方、谁是卖方。正是因为这个特性,必须强调信息披露的充分和有效。上市公司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管理层和股东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股东通常不具有足够的财会专业知识,从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考虑亦不存在可行性,为此,严格信息披露下的中介审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