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认知行为疗法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2014年6月~2016年3月在广州市惠爱医院住院的200例精神分裂症缓解期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干预方法的不同将其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各100例。但在整个研究周期中,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患者从研究中脱落,最终研究组92例,对照组87例。对照组患者接受常规治疗护理和健康教育,研究组患者在对照组的基础上接受个体认知行为疗法干预。在干预前、后及出院后3、6、12个月,由接受过相关培训的精神科医生,使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自知力与治疗态度问卷(ITAQ)以及自编服药依从性调查表,分别对两组患者的病情、自知力、治疗态度和药物依从性进行评定。结果研究组患者干预后及出院后3、6、12个月的BPRS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干预后及出院后3、6、12个月的ITAQ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出院后3、6、12个月的服药完全依从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认知行为疗法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的应用效果,能够有效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维持其治疗期间的治疗态度,进而提高治疗效果,改善患者临床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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