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例外是欧共体、加拿大长期奉行的一种思想理念、谈判原则,它深刻影响了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由于美国极力反对,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中没有"文化例外"的明文规则,但视听产品的特殊待遇事实上在世贸组织规则中得到部分实现。进入21世纪后,法国、加拿大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建立《文化多样性公约》,为"文化例外"提供国际法支撑。欧共体、加拿大还在其区域贸易协定中根据"文化例外"原则,明确将视听业或文化产业排除在贸易协定范围之外;美国则在其双边自贸协定中推进电子商务规则制定,把数字化视听产品纳入规制范围。中国在参与制定相关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时,应立足本国国情,借鉴"文化例外"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