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社会矛盾非常突出且具有普遍性。从逻辑上分析,源头治理是环境群体性事件治理的上佳策略。然而在源头治理上,我们却有惨痛的教训。自2005年习近平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论以来,浙江在实践"两山"论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探索,让人民群众在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中过上幸福安康、尊严体面的生活,实现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这些探索不仅是从源头上防止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有力举措和治本之策,而且对浙江包括全国今后如何更好更快的发展也具有启发意义。

  • 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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