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商标行政诉讼案件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正当性实践中,商标诉讼案件有时会出现在商标评审程序中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并没有错误,但在诉讼中,作出诉争裁决的事实基础却发生了变化的情形。如:作为系争商标权利障碍的引证商标在异议程序中被不予核准注册、在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程序中被撤销、已经转让至诉争商标申请人名下、期满未续展等情形,此时,商标评审部门对系争商标予以驳回、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的事由已经不存在,法院能否依据新的事实撤销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