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部分国家的刑事立法中都设置具体的年龄作为刑事责任年龄,当然,我国也不例外。但近年来报道出的少年犯罪情况增多,出现了要求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声音,究其根本,是因为刑罚的方法无法处罚行为人而带来的不安感。但是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和谦抑主义,刑法有必要防止犯罪圈的肆意扩大。因此,责任年龄的改变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需要优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配置,在刑事后果阶段不断进行改良,以及完善保安处分中的工读学校、收容教养等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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