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浪潮将人们带入大数据时代,作为数据核心的个人信息在带给人们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让人们陷入了信息被滥用的风险中。当下我国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存在效力层级低、不系统全面的弊端,若将个人信息权纳入宪法保护范畴,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对其基本权利属性加以明确,文章通过论述个人信息权可被《宪法》既有条款涵盖其中、可由《宪法》概括性条款推定、符合宪法基本权利精神内核三个方面说明个人信息权具有基本权利属性。